简介:12月9日,从阿克苏地区人社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建和实行人身车祸首页损害保险的通报》精神,地区人身车祸损害保险工作将要启动,目前,地区人社部门正在对参保人员数据展开核实。实行的人身车祸损害保险工作将具备阿克苏户籍的人员、参与地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新疆户籍居民和援疆工作人员都划入人身车祸损害保险范围。按照规定,人身车祸损害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个人不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