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为全力作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证南昌市土地市场身体健康有序,减少企业用地成本,反对企业平稳发展,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发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防控疫情期间必要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和还款监管工作的通报》(赣大自然资办函〔2020〕25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平稳经济快速增长25条政策措施的通报》(洪府放〔2020〕3号)有关精神,现将南昌市防控疫情期间必要调整土地供应工作反对企业平稳发展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容许中止或终止土地招拍挂交易。对已公布转让公告但仍未交易的宗地,经市政府表示同意,可中止或终止交易,待疫情避免后新的或之后实行交易。